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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律意见】房子在婚期就买了,且没有过户给另外一方,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对方没有要求分割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金…
【法律意见】房子在婚期就买了,且没有过户给另外一方,属于夫妻婚前财产,对方没有要求分割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意见】 因为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分手都是要退还彩礼的,只是退还彩礼的金额不同,这个要根据男方的来决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意见】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意见】 诉讼离婚的条件: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意见】 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在取证后经法院诉讼离婚的同时,保全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意见】 离婚证丢失,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初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意见】 (冷)不属于家庭,但是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一种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提出离婚诉讼。 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或、遗弃家庭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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