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结婚被骗过程的回顾
导读: 我,是一位单亲爸爸,我和我儿子于2013年来到,儿子在读书,我作为他的监护人陪读留在。为了能够长期留在,同时能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在结婚是唯一的途径了。2014年5月我发布了一条征婚,想找一位33至45岁有PR的心地…
我,是一位单亲爸爸,我和我儿子于2013年来到,儿子在读书,我作为他的监护人陪读留在。
为了能够长期留在,同时能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在结婚是唯一的途径了。2014年5月我发布了一条征婚,想找一位33至45岁有PR的心地善良女子为婚友。随后J女士(名字均为化名)打电话来说符合我的要求并约我到麦当劳见面,在麦当劳我们彼此介绍了自己的情况,我明确告诉她我没有PR,如果能通过结婚获得PR,同时还能收获爱情,那就最好不过了。她说可以帮我PR,但要我给钱她,我就向她提出可以给6万元她,她同意。她接着说收了我的钱一定会帮我申请PR的 ,还要求我婚后所有的家庭开支都由我负责,她也答应她的福利收入可以放在我们的共同账户上作为家庭开用。她提出结婚时要给她3万元,申请第一次工签时要给5千元,工签下来要给1万元,申请PR时要给她1万元,PR批下来要给她5千元。在预约登记结婚时 ,我就从我小孩的帐上转帐5千元给她,结婚当天7月11日从我自己帐上转帐1.5万元给她,从我小孩的帐上转帐5千元给她,7月11月还有5千元没有转帐给她,是因为转帐每次只能转一千元,我觉得麻烦,我叫她剩余的款项在共同账户上自己取。
7月8日在一家麦当劳里,J女士跟我说,因为她有房子,我没有,为了保障她婚后的利益,所以要跟我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才能帮我和我儿子PR。她说她已找了律师帮她起草婚前财产协议,要我找律师,到时作签名。我说不知从哪里找。她提议用我的手机在网上找,我在网上找了一个,她说不好,她就帮我在网上找了一个律师,就打了电话给他,要做婚前财产协议签名。这份所谓的婚前财产协议却是对方下的套,协议还了婚后我对她的任何贡献都是我送给她的礼物。这对我以后起诉她返还时增加了难度,花费了很多律师费。
7月11日我们结婚并住在一起(我和我的儿子,她和她的两个孩子,一个19岁女孩,是在中国出生的,一个8岁男孩,是在与一个同居所生的混血儿)。
结婚前她买了一间按摩店,按摩店的收入都归她所有,我当时是在清洁公司做清洁,工资收入存在我们的共同账户里。7月24日和25日她以还房屋贷款的名义从共同账户上划走了1万元(当时申请我的工签)。8月初,我的工签批下来,5日她就以还房屋贷款的名义从共同账户上划走了1万元。7月底起,由于我的腰部受伤不能工作,我就待在家里打理家务,接送她的小孩上下学,在家里做饭,每周买食品等等(但家庭的开支都是由我负责)。这段时间,白天和晚上她都在按摩店里工作,晚上回到家就可以吃到我做的饭菜,而她在按摩店里的收入从来没有放到我们的共同账户里开支。
9月底10月份初,她把她的按摩生意卖了(之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去工作了),我们就搬到北岸居住,那里靠近小学,高中好,距离也不远,方便两个小孩上学。
蜜月期过后,她过一段时间就莫名奇妙地向我发脾气,我只有着她,我真的担心她不我办PR,因为我的小孩已在这里读书了,已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和学习,我很难想象万一她不我办PR,我很难面对我的小孩,他已经不能再回中国读书了,我知道每次她向我发脾气,我不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同样我的小孩也承受着超过他年龄所能接受的巨大的压力。12月23日,她在共同账户上提走了1560元,她没有告诉我用途,我也不敢问。
在家里从来都是她说了算,她要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不同的意见就,发我脾气,从来就不理会别人的感受。我一直小心谨慎地侍候着她,说我是一个老婆奴一点都不过分。在我不工作的时候,买菜做饭,孩子的早餐午餐和一家五口人的晚餐都是我来做,甚至她在外面回来累了,我都主动帮她按摩。
2015年2月,她以还房屋贷款的名义从共同账户上划走了1640元。2015年初她把她北岸的房子卖了换成了南区的房子。2月份的时候,她说为了能保持贷款,要从共同账户上借些钱到她帐上,显示她有收入来源,以便保持贷款,于是又从共同账户上提走了1万元。
5月初我姐从中国回来后,她又莫名奇妙地向我发脾气,事后她说我姐帮我从中国带回来的东西没有给她看,说我把东起来,所以不高兴。事实上所带回的是一些小家电和本人的一些衣物。还有那时,我跟她说,我姐跟我前妻在中国见面时吵架了,我姐知道我前妻找了男朋友,我姐要求我前妻把离婚时分割好的财产尽快还给我,我前妻说暂时不能给,所以我姐就和我前妻吵起来了。她听后,她又我姐了(这是我之后才知道的)。5月上旬,她的大女儿搬出去住了(她的大女儿都已20岁了,但在家里也几乎不帮忙做家务,只是总共帮忙洗过四到五次餐具)。
5月13日,我堂哥请我们去他家吃饭,她在我堂哥家里一见到我姐进门,就当着众人的面,招呼都不打就走掉了,我和我的小孩崩溃了,我小孩觉得没有面子,从我堂哥家跑了出去,我找了好久才把他找回来,并安慰他。回到家里,我问她为何这样对我们,她说她不会跟向她背后插一刀的人坐在一起吃饭的,她说是那个向她背后插一刀的人是我姐。我问她我姐哪里得罪你了,她说我姐知道我前妻找了男朋友而跟我前妻吵架,不是在帮她,所以恨我姐(她的意思是我前妻找了男朋友,我姐应该支持他们,而不应该跟我前妻吵架),我跟她解释,我姐跟我前妻吵架是因为我姐要求我前妻把钱还给我,而不是我姐反对我前妻找男朋友,我姐是在帮她,但她不信。事后,她告诉我虽然我们吵架,她不会不我和我小孩办身份的,但要求我带她回中国一趟,让我妈送给她一条金项链,我说可以;她还要我在这里买一只超过1万元的钻石戒指给她,我就跟她说,你都不带首饰,买了没有什么用,不如把你在2月份拿走的1万多元就当作送给你的戒指吧,她当时没有反对。于是我就定了9月6日-9月17日三张来回中国的机票(我,她,她小儿子)。
她南区的房子买来后,一楼出租,二楼做HOLIDAY HOUSE。HOLIDAY HOUSE能够顺利开张,我帮她做了很多工作(5月开始,我就没有到清洁公司上班了,因为我的翻译驾照满一年了,不能开车),帮她买家具,电器等,帮她安装电视天线,安装电器,家具,电灯,修理门窗,安装隔音玻璃,帮忙刷油漆 ,搞卫生等等。所有这些工作我都无偿付出,我还很天真地认为我们是一家人。(HOLIDAY HOUSE的收入,我不敢问,她不会说,也不会把收入放到共同账户里。
6月底我们递交了工签和PR申请,她又在共同帐户上合计提走了4400元 。7月下旬某一天,她接了个贴墙纸的活,原本帮她做工的人没有来,我去帮她做,顺利完成了工作,她自己收了钱,她很开心,感叹道:老公啊,全靠你帮忙,我才能搞定这个活,非常多谢你啊,靠别人真的靠不住的。能帮到她,见她这么开心,我也很高兴的。她接着说,贴墙纸的活也是个体力活,以后就以你为主了,我说贴墙纸我不熟,英文又不会说,揽活报价等当然以你为主啦,我做你下手,帮你忙就是了。当时,她就有点不快,说句话有点不合她心意,她都会不高兴的。但开心不了几个小时,到晚上,她问我,要我买一家5,6万元的便利店如何?我说我每周都是在华人超市打折的时候购物,万一便利店亏损怎么办?第二天她就向我发脾气了,她比翻书还快啊。我当时不知道她为何要发我脾气,追问之下,她说因为我不买便利店,我跟她解释,买便利店当然会有风险,如果要买要选个好的地段,最好靠近学校,是急不来的,还要等我们回国后,我拿钱回来才能买,但前提是她也要出一部分的钱,大家一起经营,一起承受风险,但她不同意。
8月初,她跟我说,你现在求我帮你办PR,你就要听我的,如果PR批下来了,你就不会听我的了,你一定要买一间前铺后居的便利店,你一个人负责买下来,我们两人共同拥有。我没有办法,已经到了的程度了,我说可以,我问她这样的便利店要多少钱,她说要12万左右,我说我没有这么多钱,没有能力买,满足不了她。8月3日,她又从共同帐户里提走了1万元 。距离一起回国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但最终她不肯回去。无奈我于8月17日取消了回国的机票。8月中旬起,她陆陆续续把一些东西搬走。我们租住的房子代理告诉我们,房子将于9月底拍卖。我跟她商量,我们等房子租约满了,是在这里另找房子租还是搬到南区的家,她没有理我,我就跟她说,反正你搬到哪,我就跟你搬到哪。
8月31日我收到移民官的邮件,要我补充资料,并要求我于9月17日前把资料交到移民局。9月2日晚她给我发来短信说她已搬到南区的家里,要我自己保重,丝毫不提要我什么时候搬过去。我知道我的婚姻陷入了空前的危机,我当时很烦恼,就定了张9月28日-10月21日的来回中国的机票。9月14日晚上,我到南区的家找她拿梯子,她严肃地告诉我以后过来要预先跟她讲,否则她不会见我,我想我们是夫妻,老公见老婆都要预约,开什么玩笑?9月16日上午拿了梯子和把放在家里的一些申请PR的资料拿到南区的家找她,我把资料给她,告诉她时间很紧了,要加紧时间递资料了。她说现在她不搞,我说资料留在这里,你想怎样就怎样。她说你现在是第二次不打招呼就到我家,我不允许你第三次这样做,我说老公要回家都要预约?你这样分明要我无可走,那时我还很天真地认为我们还是一家人,只不过她先搬过来,我后搬进来而已。傍晚,我收到她的短信,说我到她家她,与我恩断义绝,法庭上见。
9月17日我收到移民官的快件,通知我她已撤销了对我的PR。过了几天,我收到了她给我寄来的TRESPASS NOTICE, 当时我不知道这份通知的份量。至此,我的婚姻和PR申请已彻底到了尽头。屋漏兼逢连夜雨,我姐与我妈通电话时,无意中告诉了我妈这件事,之后就有国内的亲戚告诉我,我妈过于担心我而病倒了。我非常焦急,幸好之前订了机票,可以回国安慰和照顾一下她,但经别人提醒,因我的老婆撤销了我的,如果我回国了,我回来时极有可能不能入境。9月25日,我给移民官发了EMAIL询问我的工签是否还生效,与此同时我妈来电说她好多了,要我不要短期来回走了,既然不能留下来,干脆与小孩一起回来算了。于是我又把那张机票取消了。9月26日我去找了她的干爹和干妈(她的干爹是一位JP,同时也是我们结婚时她的征婚人),告诉他们我的,他给我写了支持信,让我提交给移民局,作最后的努力。他还反复我,她是一个的女人,千万不要去找她,否则,她一报警,我就会并被回国。我当时倒吸一口凉气,她是利用我对当地法律的,想要害我,如果我上当了,连追她还钱的机会都没有了。
现在,我们已经回国了,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此,我已被她骗去了现金72000多元,负担整个家庭的开支有5万多元。这样被骗,对于我来说,我还能承受。但对于我的小孩,打乱了他的学习计划,让他这么小就看到人性的,承受着超出他年龄的压力,我不知道这对他将来的人生会带来什么样的坏影响,我真不敢想象。
最后,我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地对她和她的孩子们,我认为她应该是很幸福的女人了。但在7,8月起,因为我没有答应也没有能力买那种前铺后居的便利店,她的态度彻底发生改变,她认为她已经榨干了我的钱,在我身上再也捞不到了,她不但撤销了我和我儿子的PR,还用TRESPASS NOTICE设计害我,希望我不懂这里的法律,一时冲动地去她家找她还钱,她好让抓我,我回国,以达到她侵吞我的钱的目的。她也会通过一样的手段来想要通过结婚取得PR的后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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