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郎入赘 被夺分红十余年?
导读: 南都讯因为“倒插门”、招郎入赘,导致龙岗某居民小组温新娇和两个孩子长达十余年无法分红?前日,南都深圳记者街访来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因近年关,讨薪、讨分红成为诉求焦点。记者街访刚开始,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
南都讯因为“倒插门”、招郎入赘,导致龙岗某居民小组温新娇和两个孩子长达十余年无法分红?前日,南都深圳记者街访来到龙岗区龙城街道,因近年关,讨薪、讨分红成为诉求焦点。
记者街访刚开始,龙城街道爱联社区陂头背居民小组居民温新娇和老公即顶着冷风赶来,反映诉求长达1个多小时。据介绍,温新娇的母亲叶五妹因前夫早逝,1986年4月与爱联社区陂头背居民李付结婚。1987年1月,叶五妹带着温新娇落户爱联社区陂头背村,并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享有与当地村民同等待遇:集体分红,每年50元。
1992年,温新娇与外来人员李远辉结婚,婚后生有两个儿子,并都落户于爱联社区陂头背居民小组。但到了1993年改选村长后,新村长邓远光决定停止温新娇的集体分红和取消其村民福利。温新娇认为,导致被剥夺分红原因,应是她老公是外地人,居民小组“嫌弃”她招郎入赘。而这之后,村股份合作公司按照每股人民币103000元的标准向村民支付分红,而温新娇和两个儿子却什么也没有。
龙城街道信访办回复称,经过调查了解,1993年前陂头背居民小组已“洗脚上田”,时任村长的邓新福考虑村民各家各户从来未享受过相关待遇,因此无论年龄大小,凡是在居民小组居住且正在耕田的都一次性分50元钱,并非是每年或以集体分红形式分配。因此,龙城街道信访办称,温新娇所说的1993年前一直有分红,换了新村长后嫌弃她招郎入赘导致被剥夺分红的情况并不属实。
对此,龙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关于我区城市化进程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试行办法》(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化办(2004)8号)的相关规定认为,温新娇及其小孩应当享有股东资格。目前,温新娇已接受龙城街道信访办的建议,正在争取走法律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街访个案
工作三年没有社保
王先生反映称,自己在黄阁坑雅峻眼镜公司上班,2008年3月入职,其间公司一直未给他办理社会保险,现在如果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工厂补交或是得到赔偿金?公司类似此情况员工较多,能否一起解决?
龙城劳动办:根据劳动法规定,可与厂方协调,要求厂方补交社保,如协调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社保费用可以现金方式足额支付,如果厂方拒绝,劳动仲裁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对于该厂是否存在大量员工未办社保一事,需进行核实后再进行处理。
可否拒绝“被加班”?
刘先生表示,自己在明智手机塑胶厂工作,每月只休息四天,周六周日不定时加班,按工厂要求,不加班会扣工资。他想了解,这种强制加班是否合理?
龙城劳动办:对于加班事项,与厂方签合同时应有注明,双方需要同时遵守。同时,《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但允许加班存在,即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刘先生的情况可以和工厂协商解决。如果厂方每月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也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劳动站帮追讨欠薪
“老板今天推明天,一直不给我发工资。”前日上午,市民韩先生反映称,12月7日,他从一家塑胶厂辞职,还剩2000多元的工资,厂里一直不给他发,不知该怎么办。
龙城街道办事处陈先生:韩先生可以携带自己的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明前往街道办劳动站,劳动站了解核实情况后,会帮忙追讨工资。
专题统筹:南都记者刘延春专题采写:南都记者刘延春何奕李榕见习记者李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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